最近A女士來律所咨詢,她與老公結婚十年有余,感情一直和睦。一天,A女士發(fā)現老公近兩年給一位女主播打賞,打賞金額近幾十萬元,且二人有曖昧聊天記錄。A女士氣不過,想要回打賞的錢,那么A女士是否能要回老公向女主播打賞的錢呢?
答案是:分情況。
第一種情況:A女士的老公直接贈與女主播的私人賬戶,可以要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其老公未經過A女士同意,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女主播,損害了A女士對共同財產的處分權,而A女士的老公與女主播不正當關系的贈與,同時也違背了公序良俗。所以A女士的老公對女主播的贈與行為無效,法院一般支持返還。
第二種情況:A女士的老公直接轉賬至直播平臺賬戶,則很難要回。
首先,A女士的老公在觀看網絡直播內容時,實際與提供直播服務的平臺、主播等成立的是網絡服務合同關系,其對于直播內容的打賞,并不是直接轉給主播個人,而是通過向直播平臺支付后獲取的網絡虛擬財產購買的虛擬禮物再打賞主播,其符合服務合同等價有償服務的模式。
故A女士的老公,作為用戶在網絡平臺換購平臺道具再對主播進行打賞,是基于用戶與平臺簽訂的用戶協議,接受平臺提供的服務,本質上是一種網絡消費行為而非贈與行為,法院一般不支持返還。
但也有部分法院會根據打賞的金額、打賞人與主播之間是否保持不正當的關系,來考慮該打賞行為是否侵害夫妻共同財產處分權及打賞是否違反公序良俗,而支持主播返還部分打賞金額。
網絡直播是眼下流行的娛樂模式,但打賞的行為卻不是現在才出現,遇到這種情況不用慌張,冷靜地搜集證據,積極尋找專業(yè)律師的幫助,是保障自己權益的最好方式。
(作者系上海家與家律師事務所律師)